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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校园网用户实名制上网管理办法
2021-09-04   审核人:

为保障校园网信息安全,规范校园网用户管理,合理使用网络资源,提高网络使用效率,促进校园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33号)、《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校园网用户实行实名制上网管理。

一、实行用户实名制管理

1、校园网实名认证主要面向全校教职员工和全体在校生。用户实名账号的注册、密码重设、激活、销户等操作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办理。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对用户实名账号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2、校园网用户的实名账号按照专人专用的原则使用,不得转借、转让和共用上网账号、密码等相关信息,因上述操作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账号所有者负责,并对上网行为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3、校园网用户账号管理使用实名登记制度,严禁盗用他人账号和密码或多人共用一个账号。对盗用他人账号或多人共用一个账号造成违法行为的,账号所有者负管理责任。

4、校园网用户不得利用网络传送密件,泄漏个人资料。校园网用户对上网账号和业务系统认证账号负有管理义务,防止他人盗用后在网上进行非法活动。

5、校园网用户采取实名制管理,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根据校园安全及管理需要设置相关管理策略(如:上网流量限制、上网时间段等限制)。

二、监管用户实名制上网行为

1、校园网用户的上网行为,必须遵守国家及学校的有关法规和管理制度,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使用校园网或通过使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活动,也不得通过校园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2、校园网用户有义务做好对个人计算机的病毒以及黑客攻击的安全防护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学校实时监控校园网用户实名制上网行为。如安全设备检测到用户个人计算机因病毒、木马攻击等原因,产生的异常流量影响了校园网的正常运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有权禁用该用户实名账号,并根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附则

1、本办法由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2021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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