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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多媒体教室电教设备管理制度
2019-03-19   审核人:

一、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要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出现问题,及时与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擅自处理。

二、无论是正常教学还是非教学活动,首次使用多媒体教室的使用者必须提前到相应的多媒体教室了解教室状况,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试运行所用教学应用软件(课件)。

三、使用者在使用多媒体设备时,未经允许不得改动设备的线路连接或另行外接设备。如果需要,必须得到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管理人员的同意。

四、多媒体教室计算机设有保护机制,并安装有一些基本软件。对授课时一次性使用的软件、课件等可直接拷贝到计算机中,计算机失电后拷贝的内容将不存在。若所授课程需要在计算机中安装特殊软件,任课教师本人必须事先亲自与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联系,在正式授课前三天在相关人员协助下由任课教师自行装入计算机指定处。

五、多媒体教室设备会根据教务系统排课信息提前十分钟自动开启,下课十分钟后会自动关闭所有设备。如临时调课或非教学活动需使用多媒体设备,需按多媒体控制面板上的“上课”键一键开启设备,下课后按“下课”键一键关闭设备。

六、严禁在电动屏幕上写画,粉笔、黑板擦应放置到黑板槽,严禁将粉笔、黑板擦和杂物留在中控台上,应保持屏幕及中控台的整洁。

七、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及相关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教学管理科值班室,电话0736-7186990。

八、严重操作不当或未按本规定使用多媒体设备,造成设备的损坏或丢失,学校将根据有关设备管理规定,追究使用者相应的责任。

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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