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发挥QQ群、微信群的作用,营造一个文明、团结、和谐、进取的交流环境,加强对两群的管理,制度本制度。凡加入“QQ群”、“微信群”的所有成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1.群主应为本中心工作人员。群主负责所在群的管理、维护。
2.群内成员为本中心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群主无权允许他人入群。
3.群成员一律实名制。
4.中心工作人员必须经常关注QQ群和微信群。
5.严禁在群内发布其他非官方网站链接,尤其是游戏、暴力、色情及病毒链接。
6.严禁利用QQ群、微信群拉帮结伙,制造群体不和或挑起群体争斗事端。